王朝末年的群雄逐鹿本质上就是一次大洗牌,以战争的方式解决人地矛盾,调节生产关系,新的王朝利用分配权划分土地、打击豪强,化解社会矛盾。在玉米、红薯等农作物被引进之前,中原的土地能够供养的人数是有限的,而每当人地矛盾极其紧张时王朝内部就会爆发以解决生存问题为目的的小规模农民起义,如果一个王朝地方豪强势力过大,土地兼并现象严重,那么小规模的农民起义也会发展为燎原之势,最终被其他势力利用,改朝换代。新的王朝建立之后,由于战争造成人口锐减,出现了大量无主荒地,人地矛盾无形中就已经被解决。此时,皇帝就可以利用手中的分配权进一步打击旧豪强势力,将更多的土地进行统一分配。既能解决人地矛盾,又能化解社会矛盾。
任何一个王朝稳定的前提——都是土地矛盾得以解决。接着就是新的王朝蒸蒸日上,并在中期的某个阶段达到盛世的标准。在达到峰值之后又会被老问题折磨,进而从波峰逐渐跌落。本质来说,历代王朝就是一次次轮回:王朝更迭始终停留在人事层面的变更;所暴露出的问题也是老三样;盛世和末世的图景也是同样的镜像。
元明之交,也是同样的循环,各种矛盾交织造成了大范围的农民起义,农民起义又造成人口锐减,出现了大量的无主荒地。韩林儿龙凤三年(1357),朱元璋部将廖大亨攻克扬州,城中居民仅剩下十八家;当时的山东河南地区也多是无人荒地;洪武三年(1370),济南府知府陈修向朝廷报告“北方郡县近城之地多荒芜”;洪武十五年(1382),晋府长史致仕桂彦良说“中原为天下腹心,号膏腴之地,因人力不至,久致荒芜”;直到洪武二十一年(1388),河北大多数地方还是一片田野荒芜,居民稀少的荒凉之象;洪武三十年(1397),常德、武陵等十县还是地广人稀,耕种者少,田野大多荒芜的景象...
由此可见,要修复长期战争造成的创伤需要一个相当长的周期。
明朝的制度是以征收税粮的多少来标定府县的等级,如县分上中下三等,分别对应的税粮标准为:十万石、六万石、三万石以下;府也是如此,其标准为:二十万石以上、以下,十万石以下。由于大量地方多是无主荒地,人口稀少,所以许多地方的行政等级就被下调:名城开封由上府被调为下府;洪武十年(1377),河南、四川由州被下调为县的有十二个,并县数量达到六十;洪武十七年(1384),令不满三千户的州改为县,有三十七个州被下调为县。
至此,终于理解朱元璋为什么不在自己手里完成迁都的动作,完全是因为国力的不允许,用元璋自己的话来说就是:“但平定之初,民力未苏息,朕若建都于彼,供给力役悉资江南,重劳其民。若就北平,要之宫室不能无更,亦未易也。”以民力未苏,否定了迁都中原、关中、北平的想法。
为了快速恢复生产,太祖于吴元年(1367)下令对徐州、濠、泗、寿等地免税三年,让老百姓轻装上阵将所有精力都投入生产,以期快速提振国力。对于王朝和百姓的关系,朱元璋看得是明明白白:“百姓足而后国富,百姓逸而后国安,未有民困穷而国独富安者”。同时提倡朝廷要节制消费。
对于地广人稀的现状,朱元璋只能采取移民、调剂的方法:洪武三年(1370)六月,将苏州、松江、嘉兴、湖州、杭州的无业农民四千多户迁到濠州种田,并给于其耕牛和种子,三年不收税;洪武九年(1376)十月,迁徙山西和真定的无业游民于凤阳屯田;洪武十六年(1383),迁广东清远瑶民一千三百零七人于泗州屯田...。这里有必要强调一点,这几次移民,太祖都是将人口向凤阳、濠州、泗州这些地方集中,明显是带有一定的政治目的,是为了进一步夯实其根据地的经济能力。
洪武后期,移民依然是常态化:洪武二十一年(1388)八月,将山西泽、潞二州无产者迁往彰德、真定、临清、归德、太康等旷野之地置田耕种;洪武二十二年(1389),又将杭、温、湖、台、苏、松等地的无业游民迁往淮河以南置田耕种;洪武二十五年(1392),徙山东登、莱二府贫民五千六百三十五户于东昌;洪武二十七年(1394),迁苏州府崇明县五百余户于昆山开种荒田;洪武二十八年(1395),令青、兖、登、莱、济南五府一千五十一户无产者落户东昌,置田耕种...。而且朝廷还给移民提供耕牛、种子和路费,洪武四年(1371)、二十五年(1392)还分别遣官前往广东、湖广、江西购买耕牛向中原开荒耕种的百姓进行分配。洪武三年(1370)还出台了一项制度:北方移民,一户分田十五亩,外加二亩土地种植蔬菜,全部免三年赋税。是为定制,这是出于经济目的的移民。
对于遭遇水灾旱灾的地方,朱元璋还会及时进行免税,即使是丰收之年,朝廷还会有意选择一些比较穷的地方予以特别优待。为了提高各地的抗风险能力,朝廷还设立预备仓,存储足够的粮食以随时救灾,由专人进行管理。
为了快速恢复生产,太祖还大力兴修水利工程为农业服务:洪武元年(1368),修江南的堰闸,周回二百余里;洪武四年(1371),修治广西兴安县灵渠,灌溉农田万顷;洪武九年(1376),修四川彭州都江堰...。水利工程是为农业服务,当然部分水利工程也是为了繁荣漕运,如洪武六年(1373),开上海胡家港,从海口到漕泾千二百余丈,以通海船。据统计,洪武二十八年(1395),全国郡县开塘堰四万九百八十七处,河四千一百六十二处,陂渠堤岸五千四十八处。
移民屯田、开垦荒地、兴修水利就是解决经济问题的三大核心。
同时,明朝移民许多时候也是为政治服务:吴元年(1367),徙苏州富民到濠州居住;徐达在北克大都之后,徙北平山后民三万五千八百余户于中原各府县,又以元朝移民三万二千八百多户在北平屯田;洪武三年(1370),将江南苏、松、杭、嘉、湖一带等十四万户富民强制性迁往凤阳;洪武十五年(1382),迁广东番禺、东莞、增城降民二万四千四百余人于泗州屯田;同年,命将犯笞杖罪的犯人送到滁州种苜蓿...。从这组数据中可以看出,移民的政治目的有四:利用分配权将江南富户迁离他们的大本营,以弱化这些人对地方的控制;将对手的民众迁离原地,以免这些人继续在其地生事,成为不稳定因素;加强濠州、凤阳老根据地的实力;让一些罪犯服务经济。等于说,太祖移民的政策同时解决了经济问题和政治问题。
在发展农业的同时,太祖还鼓励桑麻等副业,以拉动经济的快速增长:龙凤十一年(1365)六月,朱元璋下令,凡百姓有田五亩到十亩的,要用一半来栽种桑麻木棉,十亩以上的加倍,地方官亲自监督,拒绝落实的进行处罚;洪武元年(1368),将这项制度推广到全国,并规定了税赋标准:麻每亩科八两、木棉每亩四两;洪武二十四年(1391),于南京朝阳门中山之麓种桐、棕、漆树五千余万株;洪武二十五年(1392),令凤阳、滁州、庐州、和州每户种桑二百株,枣二百株,柿二百株;洪武二十七年(1394),令户部教天下百姓多种桑枣和棉花,并向百姓讲解、普及种植技术...。到了洪武二十八年(1395),湖广布政司所属郡县栽种的果木数量为八千四百三十九万株。据估算,整个大明应该在十亿株以上。推广经济作物种植不仅推动蚕丝业的发展,拉动大明经济,更是增强百姓的抗风险能力。
为加强地方对农桑的重视,太祖还将农桑的业绩纳入当地官员的考核标准;为防止百姓偷懒,在每个村子安置一面大鼓,安排专人在农时的五更擂鼓提醒众人下田。同时,太祖还安排专人每月持木铎分六次以游行的方式向百姓宣讲勤农务本的道理。
除出台各项发展农业生产的政策外,太祖还设立惠民药局,专门给贫民服务。另外,朝廷还设立养济院,专门收养那些没有劳动能力的贫民,规定:月给米三斗、薪三十斤、冬夏布一匹。
为保证地方能够及时救灾,太祖于洪武二十六年(1393)下令户部:授权地方官员在遭遇灾荒时先发库存粮食进行赈灾,完了再汇报,以为定制。太祖在位的三十多年间,赏赐民间布、钞数百万,米百多万石,减免田租无数。但对于官员,太祖就没有这么客气了,规定:官员贪赃钞六十两以上的斩首,因此,两浙、江西、两广、福建等地方的许多官员都被处理。
太祖他确实恢复了明初的经济。有数据为证:洪武十四年(1381),大明官民田总数为三百六十六万七千七百一十五顷,相比洪武元年(1368)增加了一百八十万三千一百七十一顷。到了洪武二十六年(1393),大明官民田的总数已经飙涨至八百五十万七千六百二十三顷。耕地增加了,税粮肯定也征收得多了:洪武十八年(1385),全国收入麦米豆谷二千八十万九千六百一十七石,洪武二十三年(1390)的数据为三千一百六十万七千六百石,洪武二十六年(1393)的数据为三千二百七十八万九千八百石,比十八年(1385)增加了三分之一的收入。可以做一下对比,元朝全国每年的税粮为一千二百十一万四千七百余石。大明是当年元朝的两倍之多。
据史书记载,洪武后期,地方除了每年向京师输送数百万石的粮食外,各府县的仓库也是满满当当,由于吃不完甚至有已腐烂霉变。经济发展上去了,人口自然也就增加了:洪武十四年(1381),全国有一千六十五万四千三百六十二户,共计五千九百八十七万三千三百五人。到了洪武二十六年(1393),大明的人口总量为六千五十四万五千八百十二人。以元朝为对比,元世祖忽必烈时代的极盛期,大元的户口数为一千一百六十三万三千二百八十一,共计五千三百六十五万四千三百三十七人。大明的户口数比忽必烈时代的极盛期多了三百四十万,人口多了七百万。
实事求是地说,每个王朝在创立之初都容易在红利中做出成绩,但明朝尤为明显,这可能和元璋出身农民,理解、同情农民有关。
当然,由于各地税收的提高,有些地方的行政级别就要重新标定:洪武八年(1375),开封的税粮超过三十八万石,由下府提高为上府;河南怀庆府的税粮增加到十五万石,同年三月,升为中府;十二月,太原、凤阳、河南、西安升为上府;扬州、巩昌、庆阳升为中府...。朱元璋既以武力开创了大明帝国,又完成了各领域的制度设计,更是重振了大明经济,确实是一个猛人。在生产力提高的同时,大明的商业也开始越来越繁荣,出现了后世所谓的资本主义萌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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