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举制是中国古代最重要的文官制度,是国家选拔人才的基本制度。可是在元朝时期,科举制几乎被废除。虽然元朝中期恢复了科举,但科举的录取规模大大缩减(汉人+南人每年只录取100人),聊胜于无。明朝建立后,恢复科举。1370年,朱元璋规定,以八股取士,科举的内容专取“四书”“五经”命题,而且“四书”必须按照朱熹《四书章句集注》作为依据。也就是说,程朱理学是科举考试的核心思想。这基本延续了元朝以理学作为正统的传统。但到了1373年,朱元璋又废除了科举。他认为科举所取“多后生少年,能以所学措诸行事者寡,乃但令有司察举贤才,而罢科举不用”。也就说是,科举录取之人,大多是年轻人,对官僚系统不了解。所以,朱元璋还是觉得直接搞察举制得了,这样比较实用。但察举制的问题很明显,一是容易形成拉帮结派的风气,这是朱元璋不能容忍的;二是察举制推举的人数毕竟有限,难以满足大明王朝全国上下的官僚人才需求。所以,朱元璋最终还是在1382年重开科举,“始定科举之式,命礼部颁行各省,后遂以为永制”。
明洪武三十年(1397)二月,三年一度的科举会试正式举行,朱元璋经过反复斟酌,最终圈定85岁高龄的翰林院学士刘三吾、王府纪善白信蹈主持。刘三吾是元朝旧臣,是个大儒,曾经担任广西提学,在明朝建立后更是多有建树。明王朝的科举制度条例就是由他制订,明初的刑法《大诰》由他作序,此外他还主编过《寰宇通志》,这是当时中国人了解周边国家的百科全书。他与汪睿、朱善并称为“三老”,《明史》称他“为人慷慨,胸中无城府,自号坦坦翁”,可谓是人品才学俱佳的士林领袖。选择他为主考,既是朱元璋对他本人的认可,也是朱元璋对这次科举的期望。
考试结束后,刘三吾为首的考官选中录取宋琮等51名,这51人全部是南方人,被人们称之为“南榜”(录取人原籍分布:江西18人,浙江17人,福建9人,四川2人,云南2人,广东1人,湖方1人,南直隶1人)。北方人一名未取,为历科所不见。这个结果并不让人感到意外,历史上,由于经济重心南移,南方的文化在两宋时期就超越了北方,北宋时期科举考试,北方人就考不过南方了,北宋为平衡这种差距,就实行南北分卷的制度。蒙古崛起后,在北方大规模屠杀,导致北方人口大规模减少,北方的经济、文化就难以与南方相提并论了。朱元璋恢复科举制后,并没有恢复北宋的南北分卷,自然也就可能产生录取的都是南方的现象。会试落第后的北方举人联名上疏,跑到礼部鸣冤告状,告考官刘三吾等偏私南方人。而在南京街头上,更有数十名考生沿路喊冤,甚至拦住官员轿子上访告状。因此街头巷尾各式传言纷飞,有说主考官收了钱的,有说主考官搞地域歧视的,种种说法皆是有鼻有眼。消息很快就传到朝廷,朝堂上下震撼。这就是史称明初科举考试中的“南北榜案”,又称“春夏榜案”“刘三吾舞弊案”“南北榜之争”“南北榜事件”。
那么,刘三吾等人偏私舞弊了吗?从史料的记载来看,刘三吾是一位本分的学者,肯定没有作弊。从制度上说,科举早在北宋就采取了“糊名”、“誊录”等防考官作弊的手段,考官在阅卷时根本不知道考生姓名,所以想要舞弊是非常困难的。
朱元璋对这榜单“怒所取之偏”。明朝统一南北后,急需笼络人心,尤其是争取北方士人的支持。在元朝时,北方士人的地位比南方士人高,所以许多北方士人怀念元朝,而朱元璋则希望利用科举制来争取北人之心。“北方人士服属于元较久,虑遗民犹有故元之思,颇欲以假科举名以笼络之。”此外,朱元璋也想通过科举制度来抑制江南文人的势力。自明朝建国以来,朝廷的主要官员基本都是江南人士,如果以后科举在大规模录取江南士人,那江南士人的力量必定膨胀,不利于明朝皇权的集中。
在先后十多名监察御史上书及朱元璋的侍读张信等人的强烈要求下,为安抚北人的情绪,三月初十日,朱元璋正式下诏,成立了一个12人的调查小组,命侍读张信、侍讲戴彝、右赞善王俊华、司直郎张谦、司经局校书严叔载、正字董贯、王府长史黄章、纪善周衡和萧揖,以及已经廷试取录的陈䢿、尹昌隆、刘仕谔等,于落第试卷中每人再各阅十,增录北方人入仕。然而调查小组经过数日的复核,到该年四月末做出的调查结论,再次让朱元璋瞠目结舌,经复阅后上呈的试卷,文理不佳,并有犯禁忌之语。以考生水平判断,所录51人皆是凭才录取,无任何问题。结论出来再次引起各界哗然。落榜的北方学子们无法接受调查结果,朝中许多北方籍的官员更纷纷抨击,要求再次选派得力官员对考卷进行重新复核,并严查所有涉案官员。有人上告刘三吾、白信蹈暗嘱张信等人,故意以陋卷进呈。
朱元璋大怒,五月突然下诏,指斥本次科举的主考刘三吾和副主考白信蹈等人为“蓝玉余党”,尤其是翻起了刘三吾10多年前曾上书为胡惟庸鸣冤的旧账,认定刘三吾为“反贼”,结果涉案诸官员皆受到严惩,刘三吾被发配西北。曾质疑刘三吾的张信更惨,因他被告发曾得到刘三吾授意,落了个凌迟处死的下场。其余诸人也被发配流放,只有戴彝、尹昌隆二人免罪,此二人得免的原因,是他们在复核试卷后开列出的中榜名单上有北方士子。涉案被杀约200人。
六月,朱元璋亲自策问,钦点韩克忠为状元,王恕为榜眼,焦胜为探花,是为夏榜。因所录61人全部系北方人,故又称北榜。
该案在明代产生的最深广的影响莫过于分地取士,即南北卷或南(南直隶的应天、苏州、松江、常州、镇江、扬州、淮安及浙江、江西、福建、湖广、广东)中(四川、广西、云南、贵州及南直隶的凤阳、庐州、滁州、徐州、和州)北(顺天、山东、山西、河南、陕西)卷的产生,若单就人才选拔的角度来看,本来不应该有地域之分,若从政治维稳角度,又必须做到相对均衡。洪熙元年(1425)开始分南北卷取士,南士六分,北士四分,分南北取士除了笼络北人外,还有一个原因是兼顾南北士人的优长。“南北榜案”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全国统一形势发展中南北政治平衡的要求,也体现了朱元璋打击和限制江南地主的一贯政策,此事件开明朝分南北取士之先例,至洪熙以后遂成定制。“南北榜案”使得科举制作为中央政府用来控制、调节地方利益均衡的政治手段,增强了帝国的向心力,维护了国家内部各行政区域之间的相对公平。在一定程度上普及文化教育,提高落后地区考生的学习积极性,乃至维护国家统一在少数民族地区推广科举制度。历史的每一次前进,背后都有很深刻的故事,甚至流淌着无辜者的鲜血。这就是帝王之术。“南北榜案”这起案件最离奇的地方,是没有任何证据证明刘三吾、白信蹈等主考官和被录取的士人涉嫌徇私舞弊,很显然是一起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