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仕”与入仕(入朝为官)、出仕(步入仕宦)相对应的一个古代专用的政治术语,通俗地讲,“致仕”就是还禄位于君,退休养老的意思。还有一种术语叫“乞骸骨”,就是自请退职,意为请求使骸骨归葬故乡,回老家安度晚年。“致仕”一词最早出于《礼记・曲礼》:“大夫七十而致仕”。郑玄注道:“致其所掌之事于君而告老。”《春秋公羊传》宣公元年:“退而致仕。”何休注曰:“致仕,还禄位于君。”春秋战国,中国社会结构发生了重大变化,封建领主所有制开始瓦解。至秦朝,建立以皇帝为中心的集权政治制度,旧的世卿世禄制废除,开始实施新的官僚制度。作为官员退休的“致仕”,尽管仍带有古老的“还禄位于君”的意味,却得以保留下来。
从汉朝到清朝,都有官员致仕的情况,并越至后而越成为定制。致仕的年龄,历朝不一,即使一朝之内似乎也没作统一的规定。历朝致仕年龄并没有很刻板的规定,在执行的过程中,往往视具体情况而定。但《礼记》讲的“大夫七十而致仕”,70岁确实是以后历朝制定致仕年龄的重要参考,也成为官员请求致仕的当然理由。
官员致仕,都要上疏,请求皇帝批准,这与儒家主张的“恭让”观念有关。“盖闻古者有司年至则致仕,所以恭让而不尽其力也。”另一方面,皇帝对致仕的职官亦示以恩典和体恤:“今大夫老矣,朕愍以官职之事烦大夫……大夫其修身守道,以终高年,赐帛及行道舍宿,岁时赐羊酒衣衾。”
关于致仕后的待遇,各朝差别也很大。两汉时,官员致仕后,朝廷只给其原官职俸禄的1/3,而且只有二千石以上品级的官员才能得到;品级低的官员退休后一般没有俸禄。魏晋之时官吏退休多不赐予财物,往往授以掌议论之“大夫”的闲职,终老其身。唐初国力强盛,官员退休后待遇比较好。五品以上官员可得半禄,有功之臣,蒙皇帝恩典,也可得到全禄。京官六品以下,外官五品以下告老退休的,各有数量不等的永业田以养老,而永业田可传给子孙。经安史之乱后的中唐,国力衰退,社会矛盾尖锐,朝廷内部宦官专权,朋党斗争严重,政治日渐腐败,官吏们开始贪恋官位,退休制度遭到破坏,造成政府官吏老化,暮气渐重。直到唐末,这个问题也没有解决。宋代对退休官员的待遇比唐以前诸朝都要优厚,主要表现为:一是按原任官职退休;二是不论文武朝官或后宫内职,凡按制退休者,多增秩,或加恩子孙。宋真宗咸平以后,文武官员告老,甚至还都升一级,授朝官,给半俸,几成定制。尽管退休后的待遇如此优厚,但官员们还是很少有主动退休的,因为官员在任时所能得到的好处是退休后无法比拟的。宋代一直有冗官的问题,为了鼓励官员退休,朝廷有时也采取致仕赐全俸的措施,然而收效不大。行政支出每年居高不下,造成国家财政困难。元朝致仕官员一般是月给半俸以养老,只有少数达官显贵和功臣、近臣退休后才能有幸得到全俸。明朝致仕官员待遇较低。明初,官员致仕若得不到特赐,就没有任何俸禄,即使得到特赐,也往往是半禄,得到全禄的很少。直到明宪宗成化十五年(1479),官员致仕才可以得到“月廪”和“岁夫”,就是每月可以从有关部门领取口粮,每年国家派一些仆隶到他们家做事。以后又免除致仕官员的“杂泛差徭”。清朝致仕官员的待遇一般来说比明朝好得多,休致后官员基本能得到半俸,有功之臣也可得全俸。清朝特别优待武官,高级武官往往能得到全俸,其他武官根据功绩也能得到不错的待遇。
古代官员致仕获得批准后,朝廷大都给予其一定的赏赐。他们在任时,往往因职官品级不同而拥有数量不等的土地,属于地主阶层。因此,致仕后他们大都不会因俸禄减少或没有俸禄而失去生活保障。对确实家贫的致仕官员,政府支给一定数量的岁米,“养其终身”。这种情况在明朝是存在的。
官员到了一定的年龄就要退休,这是政治文明进步的重要体现。但古代官员把退休称作“致仕”,这多少折射了中国古代政体的独有特点,即高度专制的皇权是建立在家天下的基础上的。对君臣关系,黄宗羲作了独到的论述:“君与臣,共曳木之人也。”“臣之与君,名异而实同”。就是说,君臣有共同的职责,都是为民谋利。顾炎武则作了全新的解释:“为民而立之君,故班爵之意,天子与公、侯、伯、子、男一也,而非绝世之贵。代耕而赋之禄,故班爵之意,君、卿、大夫、士与庶人在官一也,而非无事之食。是故知天子一位之义,则不敢肆于民上以自尊;知禄以代耕之义,则不敢厚取于民以自奉。”这是说,君主与公、侯、伯、子、男,并不是天生的尊贵,他们是管理国家事务的,与老百姓一样,也是靠劳动吃饭,“禄”是他们为老百姓工作,取之于百姓的报酬。所以,君主及其各级官吏,不敢于百姓之上任意妄为以自尊,不敢厚取于民以自我享乐。清朝末年,维新、革命志士大量刊印明末清初启蒙思想家的著作,就是藉此制造舆论,要求政治变革。此后的历史发展没有沿着君主立宪的道路前行,而是走的民主共和之路,这固然是由多种原因形成的历史“合力”的结果,但中国传统的政治文化遗产所包含的民主思想因素,则是我们不可忽视的一个内因。
那么,古代高官退休为什么叫“告老还乡”?中国古代退休官员的常态是“文官告老还乡,武将解甲归田”。古代官员“致仕”的理由有很多,但是可以肯定的是古代官员“致仕”后几乎都选择回到家乡生活,很少有滞留在京师或者其他大城市。
第一个原因就是“想家了”。因为自秦始皇统一六国以来,历朝历代都实行流官制度,历史学家严耕望就说过:“凡中央任命之地方官,上自郡国守相,下迄县令、长、丞、尉、边侯、司马均用非本郡人,刺史用非本州人”。到了东汉更加严格,汉灵帝熹平四年(175年),还出台了“三互法”。《册府元龟》解释曰:“三互谓婚姻之家及两州不得交互为官。”也就是说,不但本地人不能在本地做官,就连去自己老婆娘家做官也不允许,同时也不允许相邻两个州郡的人在彼此家乡为官。因此,历朝历代的官员几乎都是从开始做官就在外地,一直要等到“致仕”才能回家。所以绝大多数官员“致仕”后会选择回到自己老家,落叶归根。
第二原因是中国古代地域歧视很厉害,在家乡才是大佬。古代一直是“熟人社会”,各地老百姓都会合起来欺负外乡人。北宋时就有文人记载开封府的老百姓特别欺负外乡人,个别甚至可能直接把外乡人做了“人肉包子”,明清社会排外风气不减。明朝万历年间,广西右布政使谢肇淛在其著作《五杂俎》就吐槽明朝京师“市陌之风尘,轮蹄之纷糅,奸盗之丛错,驵侩之出没,盖尽人间不美之俗,不良之辈,而京师皆有之。”甚至晚明农民起义大盛,因为农民军多起源于西北地区,因此黄河以南城市在面临农民军攻城时未必避免内应开门,都会不分青红皂白驱赶“西人”(有西北口音的人)、乃至私下处死“西人”。所以,“致仕”官员一般不愿意留在陌生的城市,不到万不得已,一般都会选择回到自己家乡。再者说,中国古代一直有“皇权不下县”说法,指的就是朝廷行政力量只能延伸到县城这一级别,再下一级就得依靠乡民自治了。而一旦自治,那肯定是要有“话事人”的,那只有当地士绅才有能力和意愿担负起“话事人”的职责。
而这些乡绅话语权的大小和曾经担任过官职密切相关。比如“致仕”的县令家就不如“致仕”的知府家有影响力,而“致仕”的尚书家,不仅是在当地,就是在全省那也是有很大影响力的。但要是外地人“致仕”在当地买房置业,那么也许换算是官僚队伍里的一员,但是乡绅话语权就是最低级别的了。
第三个原因是古代城市不是什么好地方。这是最重要的一个原因,“致仕”官员之所以选择回到老家生活,客观原因就是在古代,越大的城市其实越不宜居。古代大城市由于没有完善的城市卫生系统、完善下水道系统,其实是非常的“脏乱差”。谢肇淛在《五杂俎》里就曾抱怨京师“脏乱差”:“京师住宅既逼窄无余地,市上又多粪秽,五方之人,繁嚣杂处,又多蝇蚋,每至炎暑,几不聊生,稍霖雨,即有浸灌之患,故疟痢瘟疫,相仍不绝。摄生者,惟静坐简出,足以当之。”无独有偶,明朝的中书舍人陈龙正在《几亭全书》里对京师卫生情况进行了严厉批评:“北地粪秽盈路,京师尤甚……”。而当时其他大城市也不比京城好到哪里去,明末大学者沈德符游历了明朝不少大城市,在《万历野获编》中认为明朝开封是环境最恶劣的城市,污水横流,粪便满地:“街道惟金陵最宽洁,其最秽者无如汴梁。雨后则中皆粪壤,泥溅腰腹,久晴则风起尘扬,颠面不识。若京师虽大不如南京,比之开封似稍胜之。”古代城市不是没有下水道,下水道其实都是只保证皇宫等地,其他地方是没有的。在古代,要想排污,要么直接倾倒在河水里,要么就是倒在阴沟里,要么建立渗井,倒在井里。总而言之,古代越是人多的大城市,地下水污染就越严重。
隋朝时,之所以要在汉长安城边上重新新建一座长安城,原因就是汉长安城地下水已经被严重污染了:“京师地大人众,加以岁久壅底,垫隘秽恶,聚而不泄,则水多咸卤。”这并不是个别现象,一百多年后,唐长安城地下水同样被污染到不能拿来饮用,只能用于洗衣服,宫中每天派出几十匹骆驼去城外运泉水。同样,清末成都也因为人口稠密,地下水被污染严重,以至于当地茶馆都以“河水香茶”来招揽生意。这种地下水被污染以及居住环境恶劣的现象,在没有近代城市卫生系统以及下水道系统以前是无解的,唯一解决办法就是去到人少的城市。人越少的聚居区环境越好,因为环境污染少;越是靠近大江河的城市居住环境越好,因为可以把生活垃圾直接排放到河里。
所以,古代“致仕”官员对古代大城市,特别是京城应该是没有居住环境方面的留念的,谁会怀念地下水被污染、满地粪便余孽的地方呢?这些“致仕”官员在退休后回到自己乡村老家居住,在生活环境方面肯定比大城市强一百倍。许多明清“致仕”官员回乡后写的日记里都表示,自从回到家乡水也甜了,空气也好了……这还真不是抒情,这是事实。综上所述,古代“致仕”官员之所以回到老家去生活,并不是被朝廷强迫,而是自己自觉自愿的,因为他们也向往一个良好的居住环境。
(根据网络资料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