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例又称谱例、序例、例言等,是说明图书内容及编纂体例的文字,并对全书的编纂起着重要的规范、指导作用。“凡例”一词最早出于唐代杜预的《春秋左传序》:“其发凡以言例,皆经国之常制,周公之垂法,史书之旧章”。可见,所谓凡例即发凡起例之意。“发凡”即阐明全书编纂的宗旨和目的;而“起例”是对编纂的原则、体例、格局、排版样式等具体问题的规定。同样,家谱凡例既阐明了家谱纂修的宗旨与目的,同时也详细的规定了家谱纂修的原则、体例、印刷排版等问题,因此,家谱凡例对于整部家谱的纂修起着重要的规范、指导作用。在家谱纂修之前一定要确定科学合理的纂修凡例,这样才能保证修谱工作的顺利进行。
编修家谱的过程中,最重要的就是凡例的制定。凡例之于家谱就如法律之于国家,对整个家谱编修的过程有至关重要的指导和作用。凡例的主要内容是记述家谱编修的原则、准则;规定家谱的收录范围;规定家谱的世系结构特点;规定家谱著录规则、分类缘由、适用范围、入谱标准及其他任何可遵循的原则等。凡例就是家谱编修必须遵循的法律,有了凡例家谱编修才有据可依。
凡例是阅读家谱的快速指南,方便阅读者快捷读谱、查谱、用谱。在凡例里可以说明老谱序如何处理?世系图采用什么结构?材料来源限定范围有哪些?入谱标准有哪些?女性能不能入谱?入赘、领养、过继等怎么记录?经费如何筹集管理?哪些遗留问题尚未解决等。新时代修谱编写凡例时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1、凡例的用字造句力求精炼,字数不要多,但是要切合实际,要条理分明。
2、凡例可作为谱序的一部分,也可独立成章。但是与谱序合在一起撰写时,切忌罗嗦,凡例作为家谱之法律,无需太多赘述。
3、凡例并不是不可变动的,时代在进步,家谱在编修时,也可能遇到各种各样的新情况,所以凡例应与时俱进,最终目的都是为了更好地、高质量的编修家谱。切不可朝令夕改,要具有权威性。
【原创:宗和 原载《浙里家谱世系文化》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