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中国的持续性战乱和“文革”期间的无序破坏,使我们中华民族历史悠久的宗族文化遗产几乎毁损殆尽。百姓迁徙逃难,祠庙损坏坍塌,族谱或失落、或烧毁,由此中华大地出现了为数不少的“无根游子”,甚至“无根家族”。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我们的国家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人们的观念也发生了极大的改变,很多人开始关心起自己的家族根源,并为此进行寻根溯源、编修家谱等一系列宗族文化的挖掘保护工作。对此,笔者结合这些年在宗族文化研究、交流中的见闻及心得,特撰文总结了以下几点建议。
一、积极保护
努力搜寻家族内部尚存的一些家谱、碑记、墓铭、诰敕、手稿、祖像、匾额等家族历史文物,予以妥善保存,对祠堂庙宇、牌坊楼阁等古建筑予以重修抢救。
二、编修家谱
以原有家谱、登记资料及其他参考资料为依据,立即组织人员进行家谱的编修、续修工作,并应注意加强家谱的普及性及可读性,使之世代衔接延续下去。老谱有多种版本的,续修时参考应以最原始、最齐全的版本为佳,并酌情参考其他版本。
三、开展交流
家族内部的交流有助于挖掘家族口传历史,以作研究参考之用。对外,则因积极发布家族讯息,最好进行办网站、出书刊等方式进行宣传,既保存了资料,又能在交流互动中收获更多的家族讯息。
为了更好地挖掘宗族文化,可以通过组织人员实地考察和查找文献资料的方式,以点带面循序渐进。具体可以从以下内容去查找:
1、家谱。家谱是一种记录宗族迁徙、世系字行、家族脉线、人物传记、祠庙墓茔等内容的民间姓氏史书,是研究家族文化最主要的参考资料。除了本家族的家谱之外,其他同宗旁支或姻亲家族的家谱也都具有很高的参考价值,一般保存在图书馆或个人手中。
2、地方志。地方志,简称方志,是一个地区的综合性史书,它要求对该地区的全部已有事业、客观条件、社会状况等作如实记载,一般当地的图书馆都能查看到。
3、牌坊、碑记。牌坊,又名牌楼,为门洞式纪念性建筑物,是封建社会为表彰功勋、科第、德政以及忠孝节义所立的建筑物。牌坊也是祠堂的附属建筑物,兼有祭祖的功能。碑记即刻在碑上的记事文章,一般也会收录在家谱、文集和地方志内。
4、墓表、墓志铭、神道碑。墓表也即墓碑,竖于墓前或墓道内以表彰死者。墓志铭是中国古代一种悼念性的文体,一般由志和铭两部分组成。神道碑即立在墓道上的石碑,上面记载死者生前事迹,一般都是名贤显宦。这些碑铭的文字资料一般会收录在家谱、文集、地方志内,实物则除了在墓葬地或博物馆等处之外,往往在农村的井口、池塘边也能见到。
5、行状、逸事状。行状,汉朝称状,元代以后称之行状、行述或事略,叙述死者世系、生平、生卒年月、籍贯、事迹的文章,常由死者门生、故吏或亲友撰述,留作撰写墓志或为史官提供立传的依据。逸事状则只记逸事,富于文学色彩,是行状的一种变体。一般收录在家谱、文集和地方志内。
6、神主灵位、记生薄。神主灵位系指书写逝者姓名、称谓,或书写神仙、佛道、祖师、帝王的名号(或封号、庙号)等内容,以供人们祭奠的牌位,一般以木质为主。记生薄也叫报生簿、新丁录,一般由专人记录新出生男丁的字第、名字,以及出生年月日时等作为排定行第的依据和将来家谱续修的原始资料。
7、笔记、文集、手稿。笔记是一种以随笔记录为主的著作体裁,多由分条的短篇汇集而成。文集是一人或数人作品汇集编成的书籍。手稿则是作者亲手书写在纸张、布帛或者竹简之上的原稿。
8、题跋、像赞、年谱。题,指写在书籍、字画、碑帖等前面的文字;跋,指写在书籍、字画、碑帖等后面的文字。题跋的内容多为品评、鉴赏、考订、记事等。像赞是指为人物画像或对人的相貌所作的赞辞。年谱是以编年体裁按年月日期记载个人生平事迹的著作。题跋、像赞除了实物之外也可能收录在文集、家谱之内,而年谱则往往是单行本。
9、地契文书、器具号字。地契文书是典押、买卖土地时双方订立的法律文据,由当事人双方和见证人签字盖章。地契文书往往存在实物,也可能收录在家谱内。号字是指在农具或其他器具上写字,或记打制年月,或标户主姓名,以志识别。
10、口头传说。一般每个家族都有一些口口相传的讯息流传在族人之间,这包括一些宗族源流、家族字辈、族人轶事等,一般来说这些讯息往往因为口传之误,造成可信度上大打折扣,但对于失去原始家谱的家族来说无疑也起到一定的参考作用。
目前总体来说,家族遗产已是凤毛麟角,要想挖掘保护存在很大的困难,可谓任重而道远,但是我们还是应该坚持不懈,把这部分遗产能够完整的交到子孙后代手中,以方便将来继续研究考证。
【原创:李科才 原载《谱牒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