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释褐状元”
在有的氏族家谱、地方史志或一些民间碑刻中会看到“释褐状元”字样,有人误以为就是皇帝亲自主考的殿试第一名进士,其实与状元进士不同,实际上是与“岁状元”一样是国子监(太学)教育的产物,在北宋王安石变法推行“三舍法”教育才有的,其学历层次和含金量与状元进士要略低一点,只是学校教育与科举考试相结合的制度完善。因此,亦属私誉,多见于民间,少见于庙堂或文献。
那么,什么是“释褐状元”?易粗布而服官服,称为释褐;状元是科举时代的一种称号。唐代称进士科及第的第一人;宋代主要指第一名;元代以后限于称殿试一甲(第一等)第一名;也泛称考试取得第一名的人;现比喻在本行业中成绩最好的人。释褐状元就是通过“三舍法”的层层考核与选拔,在全体国子监生中考核成绩的第一名。他和少数的优等生,可以不通过科举考试,脱去(释)民服(褐),直接获得官职,全称“两优释褐状元”,简称“释元”。
什么是“三舍法”?名词出自宋神宗时取士法,为元丰新法之一(王安石变法科目之一),即用学校教育取代科举考试。其方法分太学为外舍(2000人)﹑内舍(300人)﹑上舍(100人),别生员为三等而置之。依一定年限和条件,由外舍升入内舍继而升上舍。最后按科举考试法,分别规定其出身并授以官职。在舍读经为主,以济当时科举偏重文词之不足。绍圣(1094—1098)中,曾一度废科举,专以三舍法取士。宣和三年(1121),诏罢此法。官员子弟可免试即时入学,而平民子弟需经考试合格入学。“上等以官,中等免礼部试,下等免解”,后来地方官学也推行此法,反映了班级教学的特色。这一改革措施,事实上将太学变成了科举的一个层次,学校彻底变成了选官制度的一个组成部分。“三舍法”是宋朝独有的国家公务员考试方法,比科举制更先进的选官制度。王安石的“三舍法”教育思想和教育改革措施,在中国古代教育史上都有其独创性并占有重要地位。
中国自从隋唐时期出现了科举取士的选拔制度以后,一直到清朝末年科举被废除,这项选拔官吏的制度在我国封建社会实施了1300余年,是隋唐以来历朝历代最主要的选官制度。然而,在北宋神宗熙宁(1068—1077)年间,宋朝的中央官办高等学府——太学,却首次出现了“三舍法”的选官制度,后最终被推广到全国,发展到鼎盛时有20年的时间完全取代了科举制。那么,“三舍法”有什么魅力或者优势能够做到这一点的呢?
三舍法,又叫太学三舍法,因为它一开始就是在宋朝的中央最高学府——太学里面先行实施的。所谓的太学三舍法,就是三舍考选法或三舍选察升补法的简称。1、将太学学生分为外舍生、内舍生、上舍生三等,三舍的人数也有规定:上舍生固定100人,内舍生固定300人,外舍生则不限人数(不超2000人),凡是通过太学入学考试合格的就是外舍生。2、学校每年举行一次“公试”(由朝廷特派官员主持考试),从外舍生里面选拔考试合格的,再参考平时的学习成绩和个人品行,将这部分人补充进内舍。3、隔一年举行一次“上舍考试”,从内舍生里面选拔成绩合格的,并参考平时学习成绩和个人品行,补充进上舍。4、上舍生通过累积的考试成绩,以及参考平时的学业和品行,也被划分为三等:其中上等生可以上报朝廷之后,直接授予官职(第一名就叫释褐状元);中等生可以免除科举前面几场的预考,直接参加最终的殿试;下等生(包括一些成绩极其优良的内舍生和个别外舍生)可以获得“取解”(选送士子应进士第)的资格,而且还可以留校任教,充任学正、学录(相当于助理讲师的职务)。5、除了国家组织的“公试”,学校的老师每个月也会对自己的学生进行一次“私试”,并负责记录学生每个月的学业和品行情况。如果私试三次不合格的,就会被降级,上舍被降为内舍,内舍被降为外舍,外舍则会被除名。这有点像现在的末尾淘汰制。在太学里面,要想得到更好的待遇和前途,你的考试成绩就得比别人要好,一步一步的去升舍,只有成为更高等的学员,才会获得更好的待遇,充分体现了“学而优则仕”的原则。“三舍法”把人才的培养与选取均放在学校,学校具有了取士权,提高了学校教育的地位,打破了多年来科举取士的垄断,这是中国教育史上从未有过的。
“三舍法”创立的源头应追溯到宋仁宗庆历(1041—1048)年间。庆历三年(1043年),基于北宋积贫积弱的局面,范仲淹进行“庆历新政”改革,其措施之一就是改革科举,兴办学校。倡导建立“四门学”(第二年改名为太学),招生范围为八品以下官员及普通老百姓的子女。虽然庆历新政失败了,但是为满足广大基层读书人的需求而建立的太学,却获得了迅猛的发展,最终取代国子监,成为最发达、培养人才最多的中央官办高等学府。
“三舍法”的构想,最早见于欧阳修在嘉祐元年(1056)给皇帝上奏的《议学状》中:“近日言事之臣,为陛下言建学取士之法者众矣。或欲立三舍以养生徒,或欲复五经而置博士,或欲但举旧制而修废坠,或欲特创新学而立科条。其言虽殊,其意则一。”欧阳修提出“立三舍以养生徒”的建议,也就是建立学校升级制度,这是三舍法制度的首次提出。然而此时的三舍法只停留于讨论阶段,真正开始创立并实施是从王安石主持变法之时。王安石认为,“古之取士,皆本于学校,故道德一于上,习俗成于下,其人材皆足以有为于世。”人才是推行变法改革的主体,而人才的造就需要依靠学校的培养。于是“三舍法”应运而生。三舍法创立后,终两宋之世,这项制度一直在太学实行,并一度推广到地方官学,甚至短暂取代了科举制成为国家选拔官员的主要手段。直到元明清三代,在中央官办学校——国子监中还依旧实行由三舍法演变而来的六斋(六堂)升级制。
三舍法考选制度促使学校扩大了招生范围,上学当官不再是官僚子弟的专利,平民子弟也能就学读书;三舍法考核的重点不光是考试成绩,还有平时的学业情况和学生的个人品行;三舍法考选制度注重学生实际的从政能力,为给国家选拔真正的治国之才。
但是,三舍法考选制度滋生了学校中的腐败现象。通过三舍法选拔考试,学生就可以直接获得官职,或免除部分科举考试的程序,这等于把原来科举考官的选官权力转移到了学官手里。部分学生为了获得平步青云的机会,就千方百计的通过贿赂、钻营、请托等手段寻求靠山,讨好自己的老师;同时,正因为老师熟悉自己的学生,难免会受到一己好恶以及自身利害得失的影响;再加上政府将升舍补官的学生人数多少作为奖惩老师的标准,也在一定程度上会迫使老师偏袒自己的门生,由此导致徇私舞弊现象层出不穷;又因老师掌握了学生的前途,使得学生平时只能循规蹈矩、唯唯诺诺,失去了自由讨论、积极思考的学术风气;虽然通过三舍法,优秀的学生可以被直接授予官职,但是大都是没有实权或级别较低的职位,基本上得不到重用。这就导致三舍法选官制度发挥不到应有的作用,失去了从学校考选人才的初衷,最终走向消亡。
今天,我们同样处于改革的时代,也同样进行着一场深刻的变革,时代呼唤着创新思想,时代呼唤着创新人才。王安石“三舍法”体现出的勇于创新、敢于创造的精神,是当今我们需要大力倡导的。“三舍法”虽已成为历史,但“三舍法”选官制度中平等、公开、择优的基本原则,多层次的选拔考试,学业道德并重的考核方式等,在当今的人才选拔中仍有一定的启示作用和借鉴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