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籍贯”是人们社会生活中使用频率很高的一个概念,在户口簿或者求职填写个人履历的表格上,都有“籍贯”一栏,这个词语与人们生活有着密切的关系。有人认为籍贯就是古代的郡望,这种观点似乎有点概念混淆,需作一刍议。当今的籍贯与古代籍贯字同而意义概念有所不同,古代既讲籍贯又讲郡望,而今郡望这个概念似乎与人们疏远了。现在说的“籍贯”,是指本人的出生地或其祖辈的居住地,而在古代,“籍贯”其实是两个概念,也就是籍是籍,贯是贯,并不是像现在这样把籍和贯当作一回事的。
籍贯的释义,就是祖居或个人出生的地方,追根溯源出生是从哪里来的,通常用来表示个人或其家族的原始居住地或出生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公民身份证法》等法律法规,籍贯的准确填写:(1)公民的籍贯应为本人出生时祖父(爷爷)的居住地(户口所在地);祖父去世的,应填写祖父去世时的户口所在地。(2)祖父未落常住户口的,填写祖父应落常住户口的地方;公民登记籍贯后,祖父又迁移户口的,该公民的籍贯不再随之更改。(3)籍贯的填写格式一般为省(自治区、直辖市)+县(市、区、旗)如“江苏省丹阳市”;设区的市一般为市+区,如“镇江市京口区”。如果是港澳台同胞或外国侨胞,则填写其原籍或原居住地【公安部‘公通字’(1995)91号】。
随着历史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特别是人口大量的流动、合法的迁徙,实事求是地说,籍贯的作用是在不断的弱化,有人就据此提出过取消籍贯的设想。但不可否认的是,在目前社会中,籍贯仍然是个人身份信息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仍然承担着很重要的作用。
一是籍贯能够增强人们的身份认同和归属感。籍贯可以帮助个人表达对自已出身、家族、地域、民族乃至国家等方面的认同感和归属感
,这种认同感体现在对家族文明和地域文化的尊重,对民族和国家的归属,这种认同和归属反映的是对家乡的热爱、对国家的自豪和对民族文化的尊重。
二是籍贯可以促进人群、族群之间的交流和沟通。籍贯作为一种纽带,可以成为个体与个体之间、地域与地域之间、民族与民族之间交流和沟通的话题和桥梁,尤其是在异乡生活的个体遇到自已的同乡、同族的人时,会自然产生特殊的共鸣和亲近感。
三是籍贯可以展示地域历史和民族文化的底蕴。籍贯能够反映一个家族、一个地或的历史和文化底蕴,如家乡话是基于个人成长地区的语言表达,展示了个人的历史和文化底蕴。
四是籍贯可以记录族群迁徙历史及寻找祖籍的根源。对于那些民经离开了祖先出生地或祖籍地的后代,就可以根据籍贯来追溯祖先的出生地或祖籍,以此来确定自已是从哪里来的,同时,籍贯也代表着对故乡的思念和对祖辈的感恩,是人们寻找祖籍地的重要依据。
五是籍贯可以成为统计学和研究领域的重要依据。在人口统计学和人类迁徙研究领域,籍贯信息就具有重要的应用价值,通过分析人口的籍贯分布及迁徙动向,来研究人口流动、城市化进程、地区发展等重大社会问题。
尽管目前籍贯的作用在不断弱化,但在现代社会中它仍然是个人身份信息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籍贯与出生地、户籍地等有明确的区别和联系,在了解个体的根源、传承地域文化、增强认同感和归属感、便于社会管理和社会服务等方面仍发挥着重要作用。
随着人类的发展和私有制的出现,人本身成为了私有财产而被统治者收入囊中。古代的“籍贯”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书写履历时,常常是先写“贯”,再写“籍”,政府主要是通过“贯”来编户,古人“籍贯”中的“籍”主要指役籍。
古代的“籍”,指的是役籍,即一个人及其祖先所从事的职业类别。根据古代的户口管理制度,人户按照他们的役籍确定,也就是政府根据各人的职业类别,把人们分为民、军、商、匠、儒、医、盐、乐、役等籍别,不论居住何处,一旦定为某一个“籍”,入户口或填写履历时,都要注明自己所属的“籍”名。其中以民籍人数最多,所有的农民都划归民籍,其他的如军队官兵为兵籍,做生意的商人为商籍,各种工匠为匠籍,做官的和世世代代读书人为儒籍,从医的医生为医籍,从事演艺事业的人员以及其他类似演艺业的人员为乐籍,给人做仆人的为役籍等。不同的“籍”分别由不同的部门管理,如民籍归地方政府管理,军籍归兵部管理,商籍归户部管理,匠籍归工部管理,儒、医、乐籍归礼部管理等。
古代的“籍”,因为是有等级区别的,所以不能随意更改。如乐、役籍分别是从事歌舞、仆役的人,属于下等籍,他们无权参加科举考试,如果有人冒充他“籍”参加科举考试,一经查出,立即就会受到严厉的惩处。因此,“籍”实质上是封建等级观念和制度的产物,是封建统治者用来加强对人民控制所制造的一种罗网。当然,也有特殊情形,如皇帝颁旨特准、立有大功受奖赏或者朝中有人撑腰、贿赂买通当权者,就可以改“籍”,但仍需要经过繁杂而严密的手续才能如愿。正因为“籍”的等级涉及到自身利益或子孙前途,统治者又可用它来达到惩罚人民的目的,稍有得罪,即可“降为某籍”、“贬为某籍”或“发配原籍”,让受罚者成为下等人。由此看来,古代的“籍”以及“祖籍”、“原籍”,与现代这些概念所指的含义是完全不同的。
古代的“贯”又称“乡贯”,和现在的“籍贯”同义,是指一个人的出生地或祖辈居住地,只是古代的“贯”要记到乡、里(村)为止,比现代要详细罢了。如某人考取进士,《登科录》里记录他的“贯”时,要记“某省某府某县某乡某里”,否则不合规范。当然,“贯”是不准假冒,否则同样会受到严厉处罚。不过“贯”与“籍”还是有区别的,一是可以随出生地的变动而更改,二是不存在等级差别。
随着明清两代赋役制度的改革,籍贯中役籍信息逐渐弱化,地域性含义逐渐增加。如文字书写上的省略,“发回原贯原籍当差”字样一般可省略写成“发回原籍当差“,久而久之,“贯”与“籍”就难分了;又如清代雍正朝以后改革税制,实行“摊丁入亩”,把人口税摊入田亩,“籍”只作户口用,不再作派差役用,原来“籍”的功能开始消失,“籍贯”二字连用时即偏义于“贯”,从而导致现代的“籍贯”即等于古代“贯”的含义和用法。
不过,现代仍保留了古代“籍”的某些用法,如“党籍”、“团籍”、“军籍”、“学籍”等概念中的“籍”,除了不存在等级划分外,其他方面都有古代“籍”的含义和用法。
对古代官员来说,籍贯还影响为官地点的分配。古人做官实行地域回避制度。明代早期,北人任南官,南人任北官,后来逐渐演变为不得在本省为官。到清代,考虑到人口流动的因素,官员既不能在祖籍的方圆五百里地为官,也不能在长期居住地的方圆五百里为官。
随着朝代的更迭,具体的分类有所区别,大体围绕士、农、工、商四大类,但是有的行业归国家所有,如盐业、造币、兵器等,从从事的行业中可以看出这个家族的在某些方面的绝对实力。
最后再说说“郡望”。郡,古代行政区建置名称,是我国古代自春秋至隋唐时期地方行政区划的名称,其管辖境域历代不同。秦以前实行的是分封制,在建制上县大于郡;秦朝实行中央集权制下的郡县制,地方组织由采邑制转为县制—郡制,郡在建制上高于县;汉因之;魏晋以后,郡上设州,即在建制上州大于郡或县;隋唐后,州、郡互称;宋元时,设州府;明代则废郡;清沿明制,郡或为府之别名。郡号则为各姓氏早期祖宗发祥之地,即系族根源的标记。北魏孝文帝以鲜卑族入主中原,施行汉化,令胡人改汉姓,奖励汉胡通婚,中原士族撰谱录,记所承以自贵,标郡号,明所出以别异族。冠郡号于姓氏之上,谓之郡姓,实乃永志世袭,以示不忘本源之意,如彭城刘、中山刘、江夏黄、汝南廖、太原王、颖川陈、陈郡(汝南)殷等。
秦始皇废封建设郡县,虽然摧毁传统封建制度,但并不意味着秦以后就不存在等级制度,反而,新的社会等级制度的符号应运而生,“郡望”就是在新的历史条件和社会背景下,产生的标志社会地位、家族血缘以区分贵贱的手段。秦汉之后,随着家族的繁衍迁徙,姓氏原有的以血缘论亲疏的文化内涵逐渐淡化,虽已无世袭贵族,姓氏合一且普及化、平民化,但在漫长的历史发展过程中,有些家族由于世代居住某地,人才辈出,或由于功勋而加官封爵,荫及后世,从而积累了巨大的经济财富和文化威望,成为一方的豪门大族,而以家族地望明贵贱的内涵成了姓氏文化最为突出的特点,这种家族由于在当地为人所仰慕瞩望,故称为“郡望”。顾名思义,“郡望”就是一郡之望族的意思。因此,郡望是显姓世族的标志,它将同一姓氏中的豪门与寒门、世族与庶族区分开来。“郡望”作为专指某些地域某一名门望族的习惯用语,却保留下来。并与门阀制度紧密相连,在封建社会相当长的历史阶段中沿用不衰。
“郡望”,主要用于标榜家族地位和声望,显示与同姓氏其他人的区别,它反映了家族的社会地位和影响力,尤其是在魏晋时期的门阀制度下,郡望成为衡量家族地位的重要标志,在古代具有深远的政治和社会意义;“籍贯”,则用于表述一个人的家族背景和地域归属,强调对家乡的归属感,它主要用于个人身份识别和家族追溯。“郡望”的范围是古代的一个行政区划,可以包含多个望族,郡望是门阀制度的一部分,用于表示一个家族的社会地位和影响力;“籍贯”的范围则更广泛,可以涵盖一个家族的整个迁徙历史,包括离开祖籍地后的居住地,在现代社会,籍贯通常指的是一个人的祖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