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1919年,五四运动揭开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序幕,随着白话文逐渐取代文言文,改革汉字的呼声逐渐高涨。1920年,语言学家钱玄同在《新青年》上发表文章,主张推广简体字。1922年,钱玄同和北京大学教授黎锦熙向中华民国政府国语统一筹备会第四次大会提交了文件《减省现行汉字的笔画案》,其中提出8种简化策略,这是第一次系统提出汉字简化方法。1934年1月,国语统一筹备委员会第29次常委会通过了钱玄同的《搜采固有而较适用的简体字案》,呈请教育部施行。经教育部批准同意后,委托钱玄同主持编选《简体字谱》。1935年8月国民政府教育部公布《第一批简体字表》,一共收录324个民间流传最广的俗字、古字和草书字。同时,国民政府还公布了《推行简体字办法》9条。《第一批简体字表》选字有三条原则:以述而不作之原则;择社会上比较通行之简体字,最先采用;原字笔画甚简者,不再求简。由于战乱及或有争议等原因,《第一批简体字表》在1936年2月,教育部奉行政院命令,训令“简体字应暂缓推行”,文字改革没能继续下去。从《简体字表》可以看出,国民政府公布的简体字,主要来源于历朝历代的古字、俗体字、异体字、行书和草书的楷化写法等。新中国成立之后,1951年政府根据此表重新审定,开始酝酿新的《汉字简化方案》。当今的现行规范汉字,有不少与民国时期的第一批简体字是相同或相近的。但也有不同的,例如“麽”,简化为“庅”,而不是现今的“么”。现汉字简化工作仍继续进行,以适应汉字编码输入计算机信息化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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