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抱文经武纬之才、建平寇安民之绩的殷正茂
石汀公画像
引言:2026年7月17日(农历六月初四)是殷公正茂(字养实,号石汀。宋南渡殷氏始祖秉常公裔十五世祖)诞辰513周年纪念日。在这特别的日子里,石汀公博学多才、文韬武略的非凡气度和气宇轩昂、挺拔伟岸的高大形象,仿佛宛然在目,浮想联翩。他以一个才华超众、运筹帷幄的政治家、军事家的治世姿态,统帅扭转大明危局,成就卓越,功绩勋庸,彪炳千秋,流芳百世。深切缅怀石汀公,就是要传承家族精神,铭记家族历史与价值观,实现家族文化代际传递;就是要让耀眼光芒的思想,指引前行方向,塑造正确价值观,凝聚力量,发挥引领作用;就是要让嘉言懿行的睿智,启迪我们修身律己,传递正能量,汲取道德力量,传承家风,珺璟如晔,雯华若锦。石汀公一生“勋业巍巍,声名赫赫”。名宦名流如是评价:
张居正曰:鲸鲵(注:比喻凶恶的敌人)尽戮(注:彻底诛杀),地方敉宁(注:安定),公之功,可能也(注:这是可以称得上您的功劳吧)!
赵用贤曰:公之功,顾不伟欤(注:您的功劳难道不伟大吗)!……公不惟上弭天子南顾之忧(注:您不仅是为了让朝廷安心,消除了天子对南方事务的忧虑),而耀我一统之威灵(注:彰显我一统天下的威严与神灵),解我生民之怨毒(注:解除我百姓的怨恨与苦难),则四夷且益辑(注:四方民族将更加和睦),而万邦且用休(注:天下万国将因此安宁喜乐),所以绥国家无疆之祚者将在兹矣(注:能够安定国家、延续无穷福运的人,就在此时此地了)!诗曰:“有严有翼,共武之服。共武之服,以定王国”者,公其有焉。
吴国伦曰:公旦暮(注:引申为从早到晚)入相,为国家培养元气(注:指国家的生命力),而使天下久安长治,固非独粤人愿也。
张一桂曰:公姱节(注:美好的节操)好修,雅为乡邦所矜式(注:犹示范;犹楷模)。与物无竞,如卓褒德(注:卓茂,字子康,南阳郡宛县人,东汉初年名臣。拜太傅,封褒德侯。卓茂生性不喜欢争执,有‘卓茂让马’的典故);待以举火(注:靠它来维持生计。典出《晏子春秋》:齐国有三百多位士人依靠晏子的接济来维持生活),如晏大夫(注:晏婴,字仲,史称‘晏子’。春秋齐国著名政治家、思想家、外交家);望庐质成(注:比喻德行高尚、为人方正、守信重诺),如陈太丘(注:陈寔,字仲弓,颖川郡许县人,东汉名士。曾任太丘县令,后世尊称‘陈太丘’);薰德而善良(注:道德高尚、心地纯良),如阳谏议(注:阳城,字亢宗,唐代著名大臣、谏官。他出身贫寒,以德行高尚、刚正不阿著称)。盖自释褐至拂衣(注:指入仕为官到辞官归陷),五十年如一日也。慕谊者欲久其师模(注:对师模之德的持久敬仰),蒙恩者欲久其惠泽,有不举首加额愿公寿考者乎!
殷氏谱牒赞曰:崇正学,迪正道,革浮靡之习,振笃实之风。
殷氏谱牒又赞曰:行履(注:交往)端纯,器资(注:才识)恢廓(注:胸襟宽阔)。居言路,则忠谠(注:忠诚正直)素闻,历藩臬(注:明清两代布政使和按察使的并称),则风猷(注:风采品格)茂著。
一、业绩流芳载正史
明史单独列传的人物多为开国功臣、内阁首辅等高官显贵,通常只有官阶极高或对国家有重大贡献者,方能享此殊荣。由于体例有限,人物众多,不可能为每位官员都设独立卷次。通常将地位相近或关联的人物合编于同一卷内,殷正茂的事迹与凌云翼、李材等其他官员合编于第二百二十二卷。殷正茂虽有重大军功,但因贪腐问题,在传统史观中没有被列为名臣,故未获单独成卷待遇。《明史·卷二百二十二·列传第一百十》载:“殷正茂,字养实,歙人。嘉靖二十六年进士。由行人选兵科给事中。劾罢南京刑部侍郎沈应龙。历广西、云南、湖广兵备副使,迁江西按察使。隆庆初,古田僮韦银豹、黄朝猛反。银豹父朝威自弘治中败官兵于三厄,杀副总兵马俊、参议马铉,正德中尝陷洛容。嘉靖时,银豹及朝猛劫杀参政黎民衷,提督侍郎吴桂芳遣典史廖元招降之。迁元主簿以守,而银豹数反覆。隆庆三年冬,廷议大征。擢正茂右佥都御史巡抚广西。正茂与提督李迁调土、汉兵十四万,令总兵俞大猷将之。先夺牛河、三厄险,诸军连克东山凤凰寨,蹙之潮水。廖元诱僮人斩朝猛,银豹穷,令其党阴斩貌类己者以献。捷闻,进兵部右侍郎,巡抚如故。改古田为永宁州,设副使参将镇守。未几,佥事金柱捕得银豹,正茂因自劾。诏磔银豹京师,置正茂不问。
“寻代迁提督两广军务。当是时,群盗惠州蓝一清、赖元爵,潮州林道乾、林凤、诸良宝,琼州李茂,处处屯结。广中日告警,倭又数为害。正茂议守巡官画地分守,而徙濒海谪戍之民于云南、川、湖,绝倭向导。乃令总兵官张元勋、参政江一麟等先后杀倭千余,以次尽平诸盗。广西巡抚郭应聘亦奏平怀远、洛容瑶,语详元勋及李锡传。正茂以功累加兵部尚书兼右副都御史。倭复陷铜鼓、双鱼,元勋大破之儒峒;犯电白,正茂剿杀千余人。岭表略定。
“万历三年,召为南京户部尚书,以凌云翼代。明年,改北部。疏请节用,又谏止采买珠宝。而张居正以正茂所馈鹅罽转奉慈宁太后为坐褥。李幼孜与争宠,嗾言官詹沂等劾之。遂屡引疾。六年,致仕归。久之,起南京刑部尚书……。正茂请告,许之。二十年卒。
“正茂在广时,任法严,道将以下奉行惟谨……。”
二、年少志学登进士
殷正茂,字养实,号石汀,生于明正德八年(1513)癸酉六月初四日,南直隶徽州歙县人。据丹阳《麒麟殷氏家乘·石汀公行略》记载:公“生有贵徵(注:出生时有征兆),比邻(注:近邻或街坊)梦韩魏公(注:指北宋著名政治家、名将韩琦,他因功高权重,被朝廷封为魏国公,故后世尊称‘韩魏公’)降其庭。幼年失恃(注:丧母),赖祖母胡太夫人教育有成,公备极孝养(注:极其周到、尽心尽力地奉养祖母),卒时哀毁(注:祖母去世时因过度哀丧而损害身体健康)。踰礼(注:超出礼仪范围)父事二叔(注:把二叔当作父亲一般侍奉),友爱二弟,族党(注:同族亲属)称之。颖悟(注:聪明、悟性强)力学(注:勤勉学习),举丁未(注:明嘉靖二十六年‘1547’)进士。”殷正茂出生于一个书香世家,自幼聪慧好学,深受儒家思想影响。据《新安名族志》记载,歙县殷氏始迁祖是南宋末年的细三公【注:讳恂。宋南渡殷氏始祖秉常公裔六世祖,麒麟始迁四世祖承宗公(讳立)之孙】,初居于麒麟,上有两兄:性、恒。细三公因时兵乱,以润冲繁不可居,欲挽二兄远避不克,乃遂独往新安,复依戚好周(讳维)镇抚而居,遂定居于县城南门上里。前几代殷氏在地方上名望颇隆,而后家族颇为寥落。
殷正茂幼年母亲早丧,而父亲迫于生计,经商于淮扬、吴越间,未能顾及孩子,也未能获有颇丰收益。而殷正茂由祖母胡氏养育成人,长大后极为孝顺,将二叔视作自己父亲一样孝养,祖母去世时因过度哀丧而损害自身健康,受到众人的赞扬。其父亲虽奔波于外经商,经常叮嘱他刻苦读书,并告诫他:“殷家向来敦崇诗礼,你要秉承先人之训,不可堕落。何况想立身行己、显亲扬名,舍弃诗书是无法实现的!”每次回家,必督监孩子学习,激发兴趣,培养思考能力。
殷正茂坚其志,苦其心,劳其力,只为完梦。嘉靖二十六年(1547),已经35岁的殷正茂,苦读群经多年,终于高中进士。据《嘉靖二十六年进士登科录》记载:“殷正茂,贯直隶徽州府歙县,民籍,国子生。治《春秋》。字养实,行二,年三十五,六月初四日生……。应天府乡试第三十五名,会试第一百三十名。”由于名次靠前,不久由行人之职升为兵科给事中。任内公正无私,多次指出官府中的不法行为,并报奏朝廷,使许多官府中不法之人胆寒。公正办理案件,使许多受冤之人得到清白。
三、不畏权贵露锋芒
嘉靖三十三年(1554)六月,时任兵科给事中(注:从七品,但拥有稽查违误、封驳奏章的特权)的殷正茂,弹劾罢免刚升任南京刑部右侍郎(注:正三品高官,此前曾任山东巡抚)的沈应龙,罪名为“贪墨不职”(注:贪污腐败且不胜任职务),嘉靖皇帝下诏免去沈云龙官职,责令其“回原籍听勘”(注:回家等待调查处理)。沈云龙回家不久因中风去世,享年56岁。按品级,给事中只不过是从七品的小官,但由于有言官和侍从之臣的特殊身份,负有钞发章疏、稽查违误之责,可以对高级官员进行监督弹劾,地位实际上比较显赫。殷正茂当时初出茅庐,通过弹劾高官来树立“不畏权贵、正直敢言”的形象。此次弹劾成功后,声名大噪,引起内阁的注意。此事件典型地反映了明代给事中(言官)虽然品级低(从七品),但凭借监察权可以对高阶官员进行有效制衡甚至罢免的政治生态。殷正茂借此开启了其作为能臣的仕途。
当时,京营(注:是明代京师及南京的中央直属军队编制,负责宿卫京师、皇帝亲征及日常操练)多虚冒之事。提督平江伯陈圭与严嵩家联姻,时人对其不敢过问。殷正茂巡视京营,弹劾了陈圭诸多不法之事,严嵩父子及诸勋贵皆衔之。明世宗事斋醮(注:是道教特有的宗教祭祀仪式,民间俗称‘道场’或‘法事’,主要通过设坛诵经等仪轨沟通神明,达到祈福消灾的目的),殷正茂率同官劝谏,忤怒(注:因违逆、触犯而使人发怒)了皇帝,将被处以廷杖,阙下(注:宫阙之下)会赦(注:遇到朝廷大赦)得免。不久被外放为广西按察司副使,历任广西、云南、湖广兵备副使,再迁江西按察使。
四、临危受命督两广
隆庆初年(1567),广西古田僮族韦银豹、黄朝猛反抗明廷。韦银豹的父亲韦朝威,自弘治年间在三厄打败明军,杀死副总兵马俊、参议马铉,正德年间曾参与攻陷洛容。嘉靖年间,韦银豹和黄朝猛劫杀参政黎民衷,提督侍郎吴桂芳派遣典史廖元招降他们。升任廖元为主簿以防守,而韦银豹数次反降。
隆庆三年(1569)十一月,朝廷商议决定征剿韦银豹等人,升任殷正茂为右佥都御史,巡抚广西。“先是广西以总督兼巡抚,后以广东未宁,而广西古田之变寻起,势不能专制,于是议者皆言,宜设专官督理军饷。兵部以为请,诏吏部举堪任者,以正茂为之。”殷正茂与提督李迁调土、汉兵十四万,命总兵俞大猷为将,先夺牛河、三厄等险要之地,诸军连克东山凤凰寨,直逼潮水。廖元引诱僮族人斩杀黄朝猛。韦银豹走投无路,命其同党斩了一个貌似他的人头献给明军。明军征剿捷还,殷正茂升任兵部右侍郎,巡抚如故。改古田为永宁州,设置副使、参将镇守。不久,佥事金柱捕获韦银豹,殷正茂因自请罪而未被追究。据广西《永宁州志》记载,时任礼部尚书李廷机专为殷正茂平定以韦银豹为首的壮族农民起义而撰写了纪功碑文,立于古田县城内,现今原碑下落不明。该碑文《麒麟殷氏家乘》有载。
隆庆四年(1570),南京湖广道御史陈堂提议:“今督臣殷正茂才望可倚重,皇上以任度者(注:援引唐代裴度平淮西之事)任正茂,则正茂必能以度之讨淮西者自任,贼不足平矣。”虽有大臣表示反对,但内阁重臣张居正也认为只有殷正茂才能稳定广东局势,乃力排众议,主张任他为两广总督。隆庆五年(1571)九月,古田瑶人作乱,内阁首辅高拱任用殷正茂替代李迁提督两广军务。殷正茂以广西巡抚身份代行提督两广军务,开始了他与倭寇周旋厮杀的人生历程。
殷正茂到任不到一个月,倭寇就进犯广东的高、雷等州。原先,倭寇较少涉足这一带,明朝官军在此设防也不严密。殷正茂接到报告后,立即督军追击。有人认为倭奴凶狡,人多势众,应和往年一样调土兵围剿。殷正茂说:“势已燃眉,远需何济?况兵贵先声,必须大将亲行。今宜移缓就急,重申赏罚,破之无难。”他建议守巡官划地分守,并迁徙濒海谪戍之民于云南、四川、湖广等内地,以绝倭寇向导。于是檄(注:文体名。古官府用以征召、哓喻、声讨的文书)总兵官张元勋率军赴援,檄佥事李材、许孚远,参政江一麟,副使陈奎、吴一介,参议周鸣埙,分头督集所在官兵,随军作战。殷正茂亲临一线,激发了官军的斗志,不久就攻克倭巢,俘虏和斩杀1075人,首战告捷。
好景不长,隆庆六年(1572)二月,倭寇分道进犯石城县,杀千户黄隆,又攻陷神电卫城。吴川、阳江、高州、海丰等地也遭到侵扰。作为一省的军事主官,殷正茂深感履职不力,一边上书汇报敌情,一边自我弹劾待罪。幸好兵部以他履新不久未予深究,皇帝勉励道:“殷正茂素有才略,兹初任事,其督率将领司道等官,悉力驱剿,务期荡灭。”又曰:“其地方机宜,悉听破格整理,敢有梗挠者,奏闻重治。”皇帝的宽容对殷正茂是莫大的鼓励。他迅速整顿军队,重申纪律,四处追剿。闰二月,官军在新宁、高州、雷州,将进犯的倭寇分别击溃,共斩获200余人。五月,倭寇再犯广东广海、新宁、惠来,攻陷电白、锦囊等城,又转入高、雷、廉、琼等州境,所过之处,焚劫杀掳,百姓的生命、财产损失惨重。殷正茂一方面紧急调兵遣将,分头堵剿;另一方面上奏请求从严处分失职的地方军政官员,拢聚人心。电白知县蒋晓、锦囊所千户侯安邦因弃城逃遁,朝廷下命逮捕审讯。此役官军先后也有不少斩获。再次稳定了广东沿海的形势。
五、岭东平寇再立功
殷正茂在广东御寇的同时,还对当地民众反抗朝廷的活动进行了有力的镇压。隆庆六年(1572),肇庆恩平十三村的陈金莺,邻邑苔村三巢的罗织清,藤洞九径十寨的黄飞莺,各自发动起义,互通声气。一时地方因之不靖。同时,蓝一清、赖元爵领导畲人又在山险木深的惠州、潮州一带起义,连地八百里,起义军数万。殷正茂忠实地贯彻张居正“今当申严将令,调益生兵,大事芟除,见贼即杀,勿复问其向背”的指示,调整战略,先镇压了三巢、十寨、十三村的起义,再率兵四万进剿蓝一清等。历时三个月苦战,耗饷5.6万余,破据点700余所,俘斩12286名,蓝一清等为首十余人被捕斩于市。殷正茂主持的这些镇压行动,虽然对手不是倭寇,但既能直接稳定明王朝在广东的统治,也便于官军集中军事力量防御倭寇的侵扰。一再保举殷正茂的内阁首辅张居正,得知他在广东的这一系列战果后,专门写信鼓励地说:“大功克就,岭表辑宁,朝士大夫始服公之雄略,而信仆知人之明。”不久,殷正茂以功累加兵部尚书兼右副都御史。
万历二年(1574)冬,倭寇进犯双鱼所。这是一处临海孤城,难以救援。守御的官兵因近两年未受倭寇侵扰,守备松弛,倭寇骤然攻至城下,慌乱一团,失去坚守信心,城池被倭寇攻破。殷正茂得报,大为震怒,下令处分总兵等官员,命其戴罪立功,又紧急调集援兵,分路会剿。殷正茂认为,倭寇海上无船接应,官军会攻双鱼,倭寇势必向内陆逃窜,而儒峒是其必经之地,在此设下埋伏,定可以逸待劳,大获全胜。乃令总兵官张元勋依计而行,倭寇果然中计。此役官军擒杀倭寇812人,解救被掳民众61人,缴获武器、马匹无数。殷正茂又亲率官军在电白剿倭1000余人,有效地维护了两广的安定局面。
殷正茂在总督两广任上战倭寇、平暴乱“与日星河岳并垂”的功绩,广东百姓铭记在心,“卜与韩山对峙”为其建造生祠瞻仰,颂其“白星降精,黄石授略,是以才宜时措,德洽险夷,用妙逢原,任优相将”,为万代之仰。时任湖广左布政使的当地名宦陈天资为殷正茂撰写《大司马石汀殷公生祠碑》,该碑文《麒麟殷氏家乘》有载。
万历三年(1575),殷正茂改授南京户部尚书,以凌云翼接替殷正茂的原职。次年改任北京户部尚书。从此告别了在一线抗倭的生涯。升户部尚书后,殷正茂力劝万历皇帝大婚不应浪费,节省四百八十万钱,用以救济灾民。万历六年(1578),殷正茂辞官回乡。万历九年(1581),朝廷再度起用殷正茂为南京刑部尚书。
六、缓解财压广铸钱
嘉靖三十四年(1555年)四月,当时明朝面临严重的财用不足,时任兵科给事中的殷正茂为缓解国家财政危机,提出了著名的“广铸钱”建议,其核心逻辑是通过大规模铸造铜钱来获取巨额利润,以补充国库不足。他指出两京铸钱因铜价过高,往往得不偿费,相比之下,云南铜矿资源丰富,能有效利用,铸息丰厚。当时700文钱约值银1两,而所需工本只要0.6两至0.7两。他认为,在诸多理财手段中“惟铸钱一事,可助国计”。开采云南铜矿,从四川运至湖广岳州府城陵矶。其地商贾云集,物价低廉,且地处南北适中位置,适合开局铸造。其铜价及运费用,由云南盐课和四川库藏支付。并设总督重臣,注选主事专理。预计每年投入工本银39万余两,可铸钱6.5亿文,价值白银93万余两,扣除成本后每年可获利53万两有余,足以缓解国家急难。户部并未完全采纳殷正茂在城陵矶设局铸钱的建议,认为城陵矶五方杂聚,于此开铸恐奸诡易兴。最终采取折中方案:改为云南当地直接铸造,认为这样简便适宜。并且工本银也被大量削减,仅投入白银2万两,铸钱3301.2万文,远低于殷正茂预期的6.5亿文。到嘉靖四十四年(1565年),由于钱法壅滞(注:货币流通不畅),加之白银货币化趋势加强,朝廷规定的课税及官员俸禄均使用白银,最终罢止了云南铸钱。殷正茂的“广铸钱”主张,体现了明代中期官员试图通过货币手段解决财政危机的努力,虽然其理论计算具有吸引力,但因朝廷对地方控制力的担忧、预算执行的严重缩水,以及宏观货币环境向白银倾斜,该建议未能实现其预期的巨大财政收益。
七、实施改革变盐法
隆庆五年(1571)五月,殷正茂担任广西巡抚期间,为解决平定古田起义后军饷匮乏及地方财政困难,推行了著名的“官运官卖”盐法改革。这一改革不仅缓解了广西的财政压力,还深刻影响了明清时期两广地区的盐业流通格局。
他上疏朝廷,主张由官府出资购买广东食盐,组织士兵运输至桂林统一发售,部分供应广西本地,部分销往湖广南部的衡州、永州等地。具体措施包括:每年官府出资采购七万余包广东食盐;由广西各卫士兵负责运输,使用官造船只,每年运三次;每船每次载盐350包,其中300包为官府运输任务,50包利润作为士兵报酬;所有官运食盐按商盐标准纳税,实现“不烦朝廷,不用民力”而岁增军饷数万金。该改革成效显著,广西每年因此增收约二万两白银,缓解了战后财政压力。这一官运盐业的平均商业利润率高达37.33%,远超同期淮盐水商12.07%的水平。
改革方案出自其《运盐前议疏》,共分“议法守、明赏罚、计工本、造官船、谨防范、限时月、禁私贩、明职掌、谨始事”九条,涵盖成本核算、运输管理、防范私贩等方面,制度设计详密。该制度不仅解决了军饷问题,还为地方经济注入活力,成为明代中后期地方财政改革的成功范例。由于效果突出,该法被沿用至明朝末年,史称“终明之世,增损其法而行之,卒莫能易”。
官运盐业既缓解了财政与军需压力,也对百姓生活产生了复杂影响。一方面,官运盐业稳定了食盐供应,抑制了私盐泛滥。广西通过官方渠道统一采购、运输和销食,规范了市场秩序。由于官盐价格合理、质量可控,私盐因无法在价格上形成优势而逐渐退出市场,百姓得以获得更安全的食盐。另一方面,官运制度也可能加重基层负担,间接影响民生。虽然理论“上不烦民”,但实际操作中仍需征调士兵或民夫运输,且存在“卫卒不习水道,而武弁(注:武官)多籍为奸利(注:非法谋取的利益)”的现象,导致运输效率低下,甚至滋生腐败。
此外,官府垄断经营可能限制市场竞争,长期来看不利于价格优化。该制度设计初衷之一是“以盐养兵、以兵护民”,通过盐业利润充作军饷,减少对普通百姓的赋税摊派。从这一角度看,官运盐业在特定历史条件下起到了“取之于商,用之于防”的作用,间接保护了民生基础。殷正茂任内,管理严密、核算精细,百姓未见明显负担加重,堪称兼顾财政需求与民生稳定的制度创优。
八、巩固海防御倭寇
殷正茂在担任两广总督期间(1571—1575),面对倭寇、海盗频繁侵扰及沿海防御松弛的局面,采取了一系列切实有效的海防措施。隆庆六年(1572)二月,提督两广军务右侍郎殷正茂向朝廷上疏言广东海防四事,提出“分信地、议招募、议民壮”等建议,并重申“宜令广东巡视海道,驻东莞南头城”。为应对倭寇、海盗日益频繁的侵犯,加强广东海防,殷正茂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设立墩堠,巩固海岸防守系统。墩堠又称烽堠,是明初设立在沿海卫所之间的战略重地。明代中后期,武备渐弛,烽堠制度也因兵员不济、倭患不断、海盗不绝而日渐衰败。万历二年(1574),殷正茂重整烽堠制度。他“行令道、参等官,通于沿海地方,不拘十里、十二三里,择其高阜去处,或就山顶可以了顾四周者,即建墩台一所”。如发现敌船在近海航行,离敌船最近的墩台要举大白旗,各墩看见后接连举旗;若发现敌军正在登岸,白天以烟雾为信号,夜晚则以火光为信号,并放铳鸣锣,将敌情迅速传报。
二、增加参将,健全巡海系统。万历二年,殷正茂调潮州参将吴京任东路巡海参将(驻潮州),改琼崖参将晏继芳充西路巡海参将(驻琼崖)。自此继嘉靖四十三年两广总督吴桂芳设督理广、惠、潮海防参将驻扎南头地方之后,东路也设立了专职的巡海官员,强化了对东西海域的常态化巡查。
三、主动出击,剿灭海盗。万历元年(1573),朱良宝、林道乾海盗团伙修筑深沟高堑,固垒死守,对抗官军。万历二年,殷正茂率水路官军一万人,攻破朱良宝盘踞的巢穴,俘斩海盗1250人,朱良宝战死,余部投降;双鱼所之战,设伏儒峒,擒杀倭寇812人。自此明王朝在广东的海防得到了极大的巩固。
此外,整肃军纪,严惩失职官员;启用降将,使其立功赎罪;针对葡萄牙人,通过征收船舶税、地租等方式加强管理,遏制其在澳门的扩张;联合暹罗(泰国)、安南(越南)等国通缉林道乾等海盗,并派兵围剿其势力。这些措施显著提升了两广海防能力,有效遏制了倭寇与海盗的肆虐,为明代中后期东南沿海稳定作出重要贡献。
九、政治清算遭弹劾
万历十一年(1583)正月,贵州道监察御史张应诏(注:字征吾,陕西咸阳人。万历元年癸酉科举人,任阳城知县。历官贵州道监察御史、湖广按察司佥事)弹劾南京刑部尚书殷正茂,离内阁首辅张居正去世后的第二年。指控殷正茂曾以二座金盘种植珊瑚作为礼物贿赂已故首辅张居正;还使用金珠、翡翠、象牙等贵重物品馈送司礼太监冯保,以及张居正亲信家人游七。殷正茂上疏自我辩白,并请求退休,朝廷准许其辞官回乡。
这一事件并非孤立的司法案件,而是万历初年政治斗争的延续。万历皇帝当时正在清算张居正势力,对张居正生前重用之人多有不满。殷正茂是张居正生前极力提拔和信任的能臣,尤其在平定古田壮民起义和抗击倭寇方面战功赫赫。两人在科举仕途上有着深厚的同年情谊,这是双方建立信任的基础;在内阁斗争中,殷被视为张一派的重要成员,张视殷为“国家柱石”,双方频繁书信往来商议国家大事,是政治上的盟友;张任内阁首辅,殷外放担任两广总督等,形成“一内一外”的政治格局,共同推进帝国政务;殷在张的支持下,有效稳定南方局势,配合“一条鞭法”等改革的推行,成为改革的重要助力。张居正病逝后,万历帝对其进行全面清算,凡与张居正关系密切者多遭罢斥或攻击。司礼监掌印太监冯保,因长期以来对万历的监督颇严,时常向李太后打小报告,当张居正死后,万历便抄了冯保的家。万历打倒冯保,除了小怨积成大仇,还有一个政治上的理由,认定冯保勾连张居正,蚕食侵害了一直紧紧攥住的皇权,冯保倒了,张居正也不能立着。冯保垮台所激起的扬尘还没有落定,倒张的枪声便打响了。张居正苦心经营十余年的心腹人马,一夜之间被万历纷纷打落。
张应诏的弹劾更多是顺应了倒张的政治风向。历史与现实,有时候就是这么荒诞而残酷。悲惨的是大明,万历为了宣泄这份大仇,已经显出了“脂膏已竭,闾井萧然,丧乱可虞,揭竿非远”的亡国迹象。有识之士不约而同发出哀叹:世间已无张居正!
结语:万历十一年(1583),致仕悬车。谒告归田(注:辞官回乡),晏然自适(注:内心安宁,神情从容)。公生平寡嗜慾(注:爱好和欲望较少),厌营殖(注:厌恶经商求利。形容淡泊名利),服御布素(注:指日常使用的物品都保持朴素节俭),时时以俭约(注:俭省节约)为子孙箴规(注:劝勉告诫)。与元配庄夫人偕老大耋(注:相伴终老),室无姬妾。纂修家谱二十卷,倡立家庙,继别(注:嫡长子大宗一脉)继祢(注:其他子小宗一脉),皆有特室烝尝(注:泛指祭祀)。殁前数日,塾师夜坐(注:坐在书房前),仰见大星堕东南(注:抬头看见一颗大星坠落在东南方向),煜烁有声(注:并伴有隆隆作响的声音。象征逝世的前兆)。又七日,而公应焉。卒于万历壬辰(1593)十二月十五日,享年八十。生子二:长宗伊,都督府经历(注:从五品);次宗傅,字求仲,号肖筑。以父荫(注:凭借其父功绩获得官职)授锦衣卫千户(注:正五品),累升锦衣卫指挥佥事加上轻车都尉(注:正四品)。
文化遗产
1、殷尚书坊。位于歙县殷家村公路西侧,建于明代万历四年(1576)。殷正茂因功升兵部尚书,又任户部尚书,明神宗口谕立坊褒奖。该坊三间三楼,四柱通天,宽12.2米,高11.5米。灰凝石,梁柱粗硕,浅镌锦纹图案。楼枋刻“忠实勋庸”四大字,上加“玉音”二小字,额枋刻“尚书”二字。落款为“户部尚书前奉总督两广军务兼理粮饷盐法巡抚地方兵部尚书都察院右都御史殷正茂立”。
2、大司徒坊。位于歙县殷家村公路东侧,建于明代万历五年(1577)。明神宗封赠殷正茂之祖父殷頫、父殷鐄为户部尚书,并为立坊。坊四柱三间五楼,灰凝石建成,宽9.55米,高11米。龙凤板上刻“诰赠”二字,四楼楼匾上刻“大司徒”三字,柱脚前后置八只石狮,直柱、雀替、额枋和檐下翼拱上都细刻曲线优美的花卉、流云图案,大梁上用高浮雕,有双狮、双鹤、麒麟等图案。
“殷尚书坊”与“大司徒坊”均为安徽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3、殷正茂墓园,坐落在歙县桂林镇牌头村附近。公逝世后按一品官待遇安葬,有庄严恢弘的牌坊肃立,两旁石马昂首欲嘶,石人、石像等默默拱卫守护依山傍水的墓园。在上世纪70年代的“文革”中,昔日守护英魂的牌坊、石像,被村民视为仅可造房屋根基、修砌水渠的石料,一一拆除,瞬间被全部拆毁消失,精美的石雕被填入沟渠、嵌入农舍墙基,英雄连一丝体面的安息地也成了奢望,深感汗颜。目前墓园地面建筑已不复存在,原址多为农田,已无任何可辨识的墓 葬标志,成为令人唏嘘的文化断裂见证。
呼吁各级政府加强《文物保护法》的宣传,保护和征集散落在民间的文物,划定殷正茂墓园保护范围,建立档案,设置专门机构管理,修缮恢复墓园原貌。衷心希望社会各界有识之士和殷氏精英贤俊参与到保护先人居所的工作中来,弘扬敬祖精神,传承孝道文化,凝聚家族情感,慷慨解囊,乐善好施,为保护文化遗产提供可持续的动力。修缮石汀公墓园功德无量,愿先贤英灵永存,佑后嗣福泽绵长。
石汀公一生皎然不射利,不诡名,姱世好修,厌营殖,服御布素,与物无竞,正直无私,铁骨铮铮,光明磊落,一身正气。历史强加于“性贪”的不实之词应当摒弃,沉冤昭雪,复其洁,释其垢,恢复名誉,拂去岁月层叠的尘埃,还其于历史中本有的勋业巍巍与声名赫赫,令那被传说遮蔽的真实风姿,重新焕发出穿越时空的庄严光辉,让真实的伟大立足于坚实的历史土壤,复其本来峥嵘气象。
岁次丙午,谨修短章,以申景仰之诚,用寄追思之怀。
殷生良拜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