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两朝科举的基本制度和考试程序大体是一致的,其中以进士科考试最为重要。进士科正式考试共分三级:院试、乡试、会试和殿试,殿试只对会试中选者定名次,没有落榜者,所以与会试算一级。不过,在院试之前,还要经过县试和府试,可以看做科举前的预备性考试。
一、预备性考试
读书人在参加正式的科考前,首先要接受由本县知县主持的考试,俗称县试。县试通过后,再接受由知府主持的府试。府试及格称作“童生”。取得童生身份后,才有资格参加正式的科举考试。因有的人多年参加县试、府试方才成为童生,或者有的童生多次参加科举的院试都没能通过,所以童生的年龄不一定都小,甚至有白发老人。
清朝的县试多在二月举行。在知县的主持下进行四或五场考试。前三场每次考完都发榜,称为圆案。这是因为将考生的报考号数在榜上排列成圆形,表示取中的人不分先后次序。考完最后一场发榜时,榜上姓名横排,有先后次序,叫做长案。第一名称为案首。最后一名之下用朱笔画一勾,以示截尾。所以清代人嘲笑这末一名为“坐红椅子”。县试被录取的考生,要依照同样的程序到府中进行府试。清朝的府试,考期多在四月份举行。
二、院试
院试是国家科举考试的最初一级,在府城或直属省的州治所举行。主持考试的长官是学政,又可以称学台、宗师。学政由皇帝任命进士出身的翰林院、六部等官员到各省去任职,任期为三年。学政在任期内,要依次到所管辖的各府、州去主持考试。学政亲临考场,叫做“案临”。古典小说《儒林外史》中常常提到“某年宗师案临”云云,就是指学政来主持院试。
院试包括岁试和科试两种考试。岁试的基本任务是:第一,从童生中考选出秀才;第二,对原有的秀才进行甄别考试,按照成绩优劣分别给予奖惩。《儒林外史》第三回说周学道“先考了两场生员。第三场是南海、番禺两县童生”。这前两场便是甄别秀才的考试,后一场则是从童生中考取秀才。童生通过岁试,就算是“进学”了,即成为国家的学生,称为生员,俗称秀才、相公。这些秀才被分别安排在府学(属于府一级的国家学校)或县学(属于县一级的国家学校)内,虽然他们不一定真的到那里去读书,但是他们在名义上属于这些学校的学生由学校的教官负责管教。岁试成绩优良的生员,方可参加科试。科试通过了,才准许参加更高一级的乡试,叫做“录科”。
明代最初的生员都由政府发给廪膳银(伙食补助费)。后来由于生员人数越来越多,只有在岁、科两试中成绩优秀的人才能获得国家的廪膳银,这样的秀才便称为廪生。对于那些不领取国家廪膳银的秀才,算是另外增加的名额,称为增广生员,又简称增生,地位次于廪生。而初进学的秀才,称为附学生员,简称附生,附生再经以后的岁、科两试,才能依成绩递补为增生或廪生。清代廪生、增生人数皆有定额,一般以府、州、县的大小决定。做了秀才,地位就比普通人高出一等,见了知县可以不必下跪,官府也不能随便对他们动用刑罚,由此也可见他们的地位已不同于一般。
秀才要通过科试,才能应考更高一级的乡试。明清时期,通常在乡试之年的七月,还要在省城集中举行一次科试的补考,凡因故未能在各府参加科试的人,可以乘机来补考,叫做录遗。如果童生在这期间捐了监生,也可以在录遗中补上名字,然后参加乡试。
三、乡试
乡试在京城及各省省城举行,三年考试一次,一般在子、卯、午、酉年举行,考期多在秋季八月,所以又称“秋闱”。乡试的正副主考官一般由皇帝任命在京的翰林及进士出身的部院官充任。此外还有同考官,又称房官或房师,担负分房阅卷的任务。同考官一般是从各省内调用进士出身的官员充当。此外还有负责监考、巡察及各种事务的官员,他们不得与考官接触。
乡试有正规的考场,叫做贡院,一般建在城内东南隅。贡院内建有明远楼,为考试时供监试、巡察等官登临眺望,防察考生、役吏有作弊举动,又以荆棘遍置围墙上,所以又有人把贡院称为“棘闱”。贡院内建有一排排的号房,为考生住宿、答题之所。考场内有士卒充任取水生火之役使,称为号军。大约一名号军管20名考生的杂务。考生经搜身后,携带笔墨、卧具、餐食进入号房。凡坐卧、写作、饮食、大小便都在这一小天地之内,由于乡试多在八月举行,日间烈日蒸熏,又加以烧饭的炉火灼烤,小巷内更觉闷热;而夜间,号房外则长巷一条,风雨难蔽,比外间更冷。所以有人形容科举考试是“三场辛苦磨成鬼,两字功名误煞人!”很是贴切。
乡试共考三场,以初九日为第一场,十二日第二场,十五日第三场。每场都于头一天即初八、十一日、十四日点名入场。每场后一日即初十、十三日、十六日交卷出场。入场日寅时(约清晨三至五点钟)开始点名,经过搜检,考生依号入闱。入闱后,每巷栅门都上锁,同时贡院大门也封闭,并鸣炮三响,临考之日,子时发放试题。出场之日,凑若干完卷之人开放栅门一次,共开放数次。聚有千余完卷考生时,方启贡院大门一次,叫做放牌。放出后大门复闭。一般是午前放第一牌,午后放第二牌,至傍晚放第三牌,然后就不再闭大门了。大约在戌时(相当于晚七至九点钟)清场。不过,第三场考试有时在十五日就开始放牌,所以有的考生考完出场后,还赶得上赏月赋诗。
明清的科举考试也都采取弥封、糊名、誊录等做法来防范舞弊。乡试发榜在九月,正值桂花开放,所以又称乡试榜为“桂榜”。乡试取中的称举人,第一名叫解元。乡试中举称乙榜,也叫乙科。发榜后要举行宴会,宴请内外帘诸考官以及新科举人。考中了举人,不仅可以参加全国性的会试,就是会试未能取中,也具备了做官的资格。所以,《儒林外史》第三回说范进中举以后,那张乡绅立即来拜“新中的范老爷”,不仅送给范进五十两贺仪银,而且将一所房屋送与范进住。
四、会试和殿试
会试和殿试是最高一级的考试,其中会试是带有决定性的考试,而殿试只定名次,不存在被黜落的问题。 会试由礼部主办,在京城的贡院举行。会试一般在乡试的第二年,也就是丑、辰、未、戌年。考期多在春季的二三月,第一名为会元。故此会试又称“礼闱”、“春闱”。参加会试的是全国的举人,录取名额少则几十人,多时可达四百余人。会试考场的各种规矩,与乡试基本一致。清朝新录取的贡士,在殿试之前,还须进行一次复试。复试结果,按成绩分为一、二、三等,这个等级对于以后授予官职有重要的关系。
殿试在四月份举行,名义上是由皇帝亲自主持。此外还要任命阅卷大臣、读卷大臣,协助皇帝评阅试卷。明清两朝的殿试都只考策问一场。出榜分为三甲:一甲为赐进士及第,只有前三名,为状元、榜眼、探花,合称三鼎甲;二甲为赐进士出身若干人,第一名称传胪;三甲为赐同进士出身若干人。在一、二、三甲的都泛称进士。
殿试考中称为“甲榜”。在揭晓时,要在殿前举行一次唱名典礼,叫做传胪。凡是通过乙榜中举人,再通过甲榜中进士而做官的人,叫做“两榜出身”。一身兼有解元、会元、状元的,叫做“连中三元”,明清两朝都有数人是连中三元。 殿试后,皇帝赐诸进士宴。宴会一结束,旁边的胥吏杂役人员立刻上来争抢餐桌上的食品,一时盘碗飞舞,称为抢宴。至晚清,此宴已十分简陋,匆忙之间仅走一过场而矣。此外,朝廷还要赐给银两、彩花等,并在国子监立石碑,上面镌刻新进士姓名以及其他一些繁缛礼仪。
按照清朝制度规定,殿试以后还要进行一次考试,叫朝考。最后根据贡士的复试、殿试、朝考三次成绩得出录取等级,再根据录取等级确定授予的官职。由于殿试的状元、榜眼、探花在考中后按惯例可以立刻被授予翰林院修撰和编修,所以他们不再参加朝考。朝考的第一名叫做朝元。凡殿试二甲第一名的传胪和朝考第一名的朝元,也照例要到翰林院任职。其余的进士,成绩好的可以入翰林院做庶吉士,成绩次一些的就被授予六部主事、内阁中书、御史及知州、知县等官。
电视剧中经常是播放一个小片段,以为古代学子参加一次考试就行了,其实古代的科举仕途比现在的教育更加严苛。现在是千军万马过独木桥,古代是层层筛选,由下往上像个三角形,虽然竞争对手少了,可能难度的等级却是不断加强。有些人努力一辈子也就是个童生、秀才,甚至迟迟在乡试这一关过不去,到老也没个官名。而有些人一跃成名,连中两榜,或者连中三元,当真是春风得意,这里面不仅有些运气,更多还是真才实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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